發布日期:2023-04-28 瀏覽次數:490
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L12023AH1000182 |
標的名稱 |
合肥市經開區宿松路以西、壩下路以南產融中心3號地塊B1幢、G1幢辦公房產整體出租 |
出租底價 |
5856.04總價(萬元) |
出租面積(平方米) |
21953.57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04-26 |
掛牌截至日期 |
2023-05-11 |
出租方情況
出租方名稱 |
安徽皖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宿松路3658號 |
出租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0111MA2RGJ100Y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石鑫 |
招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租賃期限 |
115.5 |
租賃期限單位 |
月 |
定價依據 |
評估 |
租金調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裝潢期 |
無 |
租賃用途 |
辦公 |
資產概述 |
1、出租標的為合肥市經開區宿松路以西、壩下路以南產融中心3號地塊B1幢、G1幢房產,標的整體出租,出租面積共計約21953.57㎡,其中,B1幢建筑面積為8720.02平方米,總樓層數為1-12層;G1幢建筑面積為13233.55平方米,總樓層數為1-16層。房屋建筑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規劃用途為商務辦公。 2、標的計劃出租期限為9年7.5個月,出租期總租金底價為 5856.04萬元,分為裝修期和經營期,其中:裝修期7.5個月,租金底價為63.23萬元;經營期9年,租金底價為5792.81萬元。出租標的租金按此次競租實際成交價計算,如實際成交價較出租底價產生溢價,溢價部分全部為經營期租金底價的溢價。經營期各年實際應付租金按《租金比例明細表》中的各年計劃租金底價占總租金(扣除裝修期租金63.23萬元)的比例確定。 3、標的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須在每個交租期最后一個月的20日前(若20日為法定節假日則提前至法定節假日前最后一天),一次性足額支付下個交租期租金。 4、出租標的的履約保證金為150萬元(不計息),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裝修期租金以及經營期第一年度第一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蹲赓U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解除或終止后30日內,承租方結清全部費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約保證金情形時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具體條款由租賃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5、出租標的起租期以出租標的實際交付時間為準。出租標的面積以實際交付面積為準,如與評估報告披露的可租面積存在差異,不因此影響最終成交價格。承租方在申請承租登記前須根據標的情況自行踏勘現場,不得在承租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 6、出租標的目前為在建工程,空置狀態,無天燃氣,出租標的詳情參見《合肥市經濟區宿松路以西、壩下路以南產融中心3號地塊B1幢、G1幢房產辦公用途房地產租賃底價評估報告》(皖正房評報【2022】字0653號)。 |
其他招租條件 |
1、該項目采取網絡動態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方。本次網絡動態報價分為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兩個階段。 2、意向承租方應于公告期內攜帶以下資料向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提出承租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并交納競價保證金(不計息): (1)租賃申請文件; (2)意向承租方應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審查后歸還);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公司章程或組織章程復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內部決策程序的相關承租文件; (3)本公告“承租方資格條件”欄要求的相關資料。 以上資料為復印件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3、完成申請承租登記的意向承租方,還應完成注冊并登陸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網站完成線上信息錄入申請和網絡動態報價程序。 4、確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由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轉入出租方指定賬戶,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結算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未能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退還全額保證金。 5、為保護出租方及真實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對本次出租事項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標的全部情況。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出租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意向承租方的競價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競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承租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競價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 (2)在網絡動態報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 (3)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規定時間內拒絕簽訂《競價結果通知單》和《租賃合同》的。 |
承租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合肥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禁止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業。出租標的不得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不得用于產生噪音、油煙、粉塵、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經營項目;不得用于從事其他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行政法規所不允許的相關經營行業項目;不得用于酒店類、餐飲類經營;承租方經營業態需符合土地性質(商務辦公)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標的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標的起租期以《租賃合同》約定時間為準,若晚于《租賃合同》約定時間出租方將提前30日告知承租方且雙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意向承租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租方咨詢,自行了解出租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申請承租登記的意向承租方都視同為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出租標的的現狀、范圍、面積,并認可承租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4、出租標的按交付時現狀移交,出租標的內遺留的雜物等由承租方負責清理。出租標的內原有設施設備的維修、改造、維保、更換等工作、責任和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出租標的內需更換的設施設備屬于國有資產,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按照國有資產處置流程進行處置。承租方因經營需要對供水、供電、燃氣、污水排放等進行擴容、增設、改造,必須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出租方將予以協助,相關費用和申請、審批、報備、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能取得相關部門擴容、增設、改造等許可,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租賃期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 6、租賃期內,承租方負責出租標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出租標的發生的物業管理、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門前三包等相關費用; 7、租賃期內,承租方在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裝潢時,出租標的的裝修、裝潢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必須在出租標的啟動裝修前,向出租方提交書面裝修、裝潢方案,并得到出租方的書面批準同意,且實施前必須獲得當地消防部門的裝修審核意見后方可辦理進場裝修手續,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出租標的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出租標的結構,承租方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8、承租方在裝修改造后必須通過消防驗收,租賃期內出租標的的消防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9、承租方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改造或新增的附著物、設施設備等在《租賃合同》終止、解除或歸于無效時,非破壞性可移動的、不影響出租標的正常使用的設施承租方可帶走,其余部分歸出租方無償所有; 10、在《租賃合同》終止、解除或歸于無效時,承租方應確保出租標的移交時權利義務清晰,不存在第三方對該出租標的主張權利,出租標的內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電、電梯、消防等基礎設施設備均可正常使用,確保返還的出租標的,出租方可以即時投入使用或轉租他人,如出租標的返還后因未能清退租客或無法滿足即時投入使用、轉租而導致出租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相關損失和責任; 11、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12、本次出租項目出租方應向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支付的產權交易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13、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4、承租方自《競價結果通知單》出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簽訂《競價結果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15、現場勘查人:王莉娜,聯系電話:13695510139。 |
交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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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2023-04-26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價款支付要求 |
每【3】個月支付一次,承租方須在每個交租期最后一個月的20日前(若20日為法定節假日則提前至法定節假日前最后一天),一次性足額支付下個交租期租金。 |
處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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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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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存在優先承租權人 |
否 |
保證金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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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標的資產信息
實物房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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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狀態 |
閑置 |
交易機構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袁玨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51-62605595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區徽州大道與煙墩路交口高速濱湖時代廣場C3座21樓 |